工作职责 (一)负责建设项目(新建、改建、扩建)的立项工作; (二)负责建设项目的资金申请工作; (三)负责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设计(含二次设计)工作; (四)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后的报建工作; (五)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相关工作; (六)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、技术咨询、设计论证工作; (七)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; (八)负责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及检测等各类招标工作; (九)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委托工作; (十)负责上级部门要求的项目信息的填报工作; (十一)负责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归档工作; (十二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